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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區開展清廉廣西建設以來,廣西大學黨委按照“高效、優質、低耗、廉潔”目標要求,創新建立項目采購和建設“1+15責任人”監督管理模式,探索防范“象牙塔腐敗”新路徑,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籠子。
針對近年來廣西高校主要負責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大都與學校項目采購和建設有關。廣西大學堅持以案為鑒,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建立健全長效制度和有效機制予以防范。11月8日,學校正式出臺《廣西大學項目采購和建設關鍵環節“1+15責任人”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這既是清廉學校建設的制度性成果,更是反腐倡廉實踐探索的結晶。
“把項目采購和建設過程,按流程劃分形成廉潔管控的節點,明確專門負責人進行把關、流程管控,強化監督、互相制約,從制度上形成‘不能腐’的屏障,讓所有環節都公開透明,保證廣西大學的政府采購項目既高效又廉潔。”廣西大學主要負責人表示。
歷時6個多月,文件起草組認真梳理分析學校項目采購和建設的問題和管理現狀,進行程序規則的優化、簡化、重造和重塑。深入東校園體育館一期改造工程項目、海洋學院九樓實驗室改造項目現場開展模式實驗,了解推進如何落實“1+15責任人”要求情況,堅持從制度到項目、從項目到制度的反復比對,思考改革思路,分析實際操作可行性,修改完善各環節條款。
通過制度辦法與項目建設互相印證,不斷發現問題、設計完善規則,最終“1+15責任人”監督管理辦法得以出臺,用制度明確“1+15責任人”的責任,督促做到知責于心、擔責于身、履責于行,改變了過去項目建設管理過度依賴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及工作責任心問題,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
“‘1+15責任人’監督模式,確定從項目提出、申報、實施、監管、驗收、招標、法務等各環節的具體負責人,將具體工作落實到具體個人身上,明確各個環節的具體工作任務,使項目建設更加精準,干部工作更加精細,廉潔監督更加精微,推動形成風清氣正、健康有為的校園環境。”廣西大學校長韓林海說。
項目采購和建設是高校最容易滋生腐敗的地方,負責項目采購和建設的干部也是最容易被圍獵、被腐蝕的對象。對此,廣西大學“1+15責任人”監督管理辦法設定了多個控制程序,設立了“十公開”制度、監督報告制度和聯動監督機制等外部監督程序,為項目采購和建設建立了一道道“防火墻”,從制度上防范和化解可能存在的廉政風險,推動項目建設既高效又廉潔。
“最大的變化是由原來學校對采購項目監督只聚焦‘招標采購’這一中間環節,改為對項目從最開始的需求提出到最后驗收通過后的資金支付等15個關鍵環節進行全過程、全鏈條的監督。”廣西大學招標與采購管理中心原主任周海斌說。
改變的不僅是監督機制的強化,還有質量效率的提升。比如,該校東校園體育館裝修工程(一期)建設項目,包括裝飾裝修工程、監控系統、網絡建設、配電系統、健身房設備及乒乓球相關設施設備等內容,總費用710萬元。從立項至驗收,只用了不到4個月的時間就全部完成。“這在以前至少也要1—2年時間才能落地。”廣西大學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處長廖小平深有感觸地說。